信用体系建设筑牢社会诚信之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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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3·15”,诚信话题又成为舆论热点。令广大网友欣喜的是,企业诚信、个人信用正在进入顶层设计阶段。 3月14日,全国人大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3月15日,我国首部《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意味着征信市场步入规范发展阶段: ——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这意味着我国将打造一个覆盖全社会的信用平台,并将分散在各部门的信息实现统一共享,这是信用建设的有效途径。 ——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这意味着每个人将具有一个崭新的信用代码,这是信用建设的有力保障。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完善信息网络、金融账户等实名登记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这意味着房产等财产信息更加透明,这是信用建设的基本前提。 危害:诚信缺失伤害个体身心,侵蚀社会风气 从“染色馒头毒大米”,到“皮革酸奶瘦肉精”;从“论文抄袭”到“科研造假”,制假售假、投机倒把、虚报冒领、商业欺诈、学术不端等现象屡屡见诸报端,轻则伤财重则伤身甚至害命。 信用的流失也会带来精神的耗竭。由于人际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缺乏必要的信任,正常交易和交往常常不得不用极端做法来进行提防,比如“不给钱就不发货”,这些都让铤而走险等负能量潜滋暗长,也抑制了社会信任力的健康生长。 这些弄虚作假欺诈之风如同蛀虫一般,不停地侵蚀着良好的社会风气。 剖析:法制漏洞与道德失范让诚信精神缺失 一方面,是我们制度与法律上的漏洞,特别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的存在,使得“毒奶粉”、“地沟油”等违法“造假”行为没有得到根治。我们需要打破违规者处罚不力,造假成本过低的现状;进而不能就事论事,要从根源上、体制上堵住假冒伪劣横行的制度漏洞。要真正提升药品、食品以及其他产品的安全系数,就必须加大造假者的违法成本。 另一方面,是因为维系市场经济中信用关系的道德体系尚未建成。诚信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本,其精神财富和价值资源还没有得到全社会共识,表现在诚实守信少有喝彩,诚信缺失鲜有指责,使得不择手段敛财致富变得天经地义,无可厚非。道德失范在客观上又助长了诚信缺失之气。 破解之道: ·建设社会诚信体系:诚信建设需要制度设计,对此我国已经着手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加快推进征信立法和信用建设,加快建立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这些制度建设,将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 ·严格执法,让失信者输不起:如果信用记录可以跟随每个公民一辈子,失信就会在金融贷款、招投标等社会生活领域中受到应有的惩戒和惩罚,那么“守信得利,失信受罚”的社会氛围就会逐渐形成,就会有更多公民、企业将信用发展提升到重要位置,进而加强信用建设、重视信用发展,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自己的信用。 让诚信精神内化为个人道德:制度建设虽然能够惩凶缉恶,可若不能在人们的心中树立起神圣的道德律,那么诚信精神将流于形式。制度必定先行,但成事更在人为。诚实做人,诚信做事,理应成为每个公民的基本价值观和所有法人的事业生命线。只有当诚信精神成为人们心中的最基本共识时,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才会拥有灵魂。 要加强诚信建设,就要强化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就要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舆论引导作用,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 结语: 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加强执法力度,让作假失信者输不起。诚信应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共识,有了诚信,我们才会对生活更有信心,对社会更有信心。 |